【3·15】以案说险丨“人伤黄牛”不可信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5 分享到:
人伤理赔逐渐成为保险欺诈行为频发的新领域,其中一个特殊群体“人伤黄牛”,逐渐成为人伤理赔欺诈行为中的主要力量。所谓“人伤黄牛”,是指为不懂相关知识、不熟悉流程、无暇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收取伤者高额代理费或买断伤者赔付权,通过虚构伤情、造假鉴定等手段向保险公司高额索赔,获取非法利益的个人或团队。
2023年2月16日下午七点,保险公司接到报案,驾驶员李某称其在行驶过程中不慎碰撞一辆电动自行车,导致自行车驾驶员王某受伤。接到报案后,理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现场三者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严重,需送往医院就医。伤者住院期间,有多个“人伤黄牛”联系王某,妄想通过虛构、夸大伤势来为伤者获得高额的赔偿金。伤者家属在权衡利益与法律之后,果断拒绝了“人伤黄牛”的建议,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理理赔方案。
在有人伤的交通事故中,理赔环节较为复杂,于是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人伤黄牛”。这是一个专门为事故伤者代理理赔并从中收取服务费的工种。他们以“专业”的理赔经验和高额的赔偿金为噱头,在各大医院中蹲点寻找交通事故伤者。他们伺机搭讪,帮助伤者通过造假向保险公司索赔,并与伤者订立索赔协议来约定收取的服务费金额。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虛假的原因或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构成保险诈骗。同时,根据《刑法》《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同样涉嫌保险诈骗。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之后,千万不要轻信“黄牛”的高额赔偿金诱惑,否则容易得不偿失。大家应该根据个人的真实情况,与保险公司积极协商获得理赔。
来源:众诚保险河南分公司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