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乡市保险行业协会网站!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首页 > 消费维权

保险3.15 | 保费交对人 保障安心享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1   分享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构建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满意度,着力提升人民群众金融素养,提振金融消费信心。在2023年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之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邀请行业专家,围绕金融消费者八大权利,向社会公众开展 “以案说险”系列保险知识宣讲活动,以“案例分析”辅以“消费者提示”的方式,生动演绎案例,向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消费者八大权利,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


案例中涉及的主要风险点


大多数消费者对保险产品及保险公司并不熟知,习惯性直接找“朋友”、“熟人”帮忙办理保险。办理过程普遍无防备心理,直接将保费转账给“朋友”、“熟人”。但大部分消费者并不知晓,目前车险已实行实名支付缴费,投保人应将保费直接支付至保险公司专用账户。部分所谓的“朋友”、“熟人”只收取了保费,但未向保险公司投保,消费者出现理赔案件才发现,并未成功投保,无法享受保险保障服务。

 这类案件的风险特点及常见手段

1.消费者不熟知保险产品及政策,为寻求方便,习惯性找“熟人”办理;

2.利用消费者容易轻信他人,个人资产保护意识低特点;

3.消费者想简化投保程序,直接委托“朋友”办理保险,缴纳保费。

4.“朋友”收取保费过后,不再与消费者联系或直接“拉黑”处理。

本案中的消费者代表了目前一部分保险消费者心理,希望图方便、省事省心,在购买保险产品时,直接将保费转交代办人个人账户,出险后无法理赔,造成财产损失且维权难度大。

图片
图片
图片

透过此类案件,在投保过程中,我们应该如何规避此类风险呢?

在此向广大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

1、消费者应注重保护个人身份及财产信息,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资料,不要贪图省事,过于相信社会陌生人士,将个人事物交由他人办理。

2、机动车辆保险已实施见费出单实名缴费,投保人应将保费直接支付至保险公司提供的官方账户,请勿转账个人,谨防造成个人损失。

3、购买保险产品时,消费者可拨打保险公司官方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由具有保险销售资质人员提供专业服务;也可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或官方电话服务平台自主选择购买。

4、保险公司大多已实现线上投保及支付功能,消费者可在线上完成投保信息核对及签字确认、实名支付等。投保成功后,保险公司会发送电子保单,消费者应及时做好信息确认。

5、确需委托他人代办保险时,应亲笔签署委托授权书,确认授权范围和有效期,不要轻易将证件原件交与他人;提供证件复印件时,注明使用范围、有效期限等。

6、如遇到保险存在异常,需及时联系保险机构进行核实;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利用保险消费者信息骗取费用,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

3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