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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以案说险 | 远离“征信修复”陷阱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5   分享到:

网络上关于个人征信可以进行修复的说法属于虚假宣传,实质是故意混淆征信异议概念,误导信息主体认为可以对正确记载的征信信息进行更改或删除。事实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有如实报送信用信息的义务,无权随便更改、删除征信报告上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

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摇撞骗,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



案件回顾:

新市民是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成长起来的消费主力军,也是金融服务的重要群体。但与此同时,仍有不法分子将新市民作为实施诈骗的对象。小S大学毕业后选择当地一家企业就职,家人决定在公司附近小区购买一套商品公寓让其居住。在签订贷款购房协议过程中,房产销售在提交小S信息审核后发现有逾期记录,征信不符合贷款要求。随后房产销售告知最近微信圈有发送“修复”人民银行征信报告逾期记录的宣传,急于签订购房的贷款协议的小S便约见了可以修复预期记录的的小L,并支付了修复款项。

多日后,小S前去查询其征信报告发现逾期记录并未消除,随后向小L追讨资金多次无果后意识到自己被骗,方想起报警处理。



风险提示:

上述案例中,小S因急于贷款购房未核实小L的身份,轻信虚假广告消息,导致支付的手续费款项无法追回,最终财产受到损失。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如信息主体认为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可以向所在地人民银行进行投诉。


来源:平安产险河南分公司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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