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王女士经常通过某直播平台观看某网红直播,主播在直播当中介绍了一款“多功能保险”,声称任何疾病都可以得到赔付,并将该产品与同业多款产品进行了对比,凸显产品优势。王女士在主播营造的“买买买”的氛围中,投保了这款保险产品,投保后在该主播客服的安排下完成了回访。
2022年5月,王女士因意外受伤住院治疗,随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被拒,才知道该款产品的保险责任与投保时宣传的情况不符,这款产品并没有意外受伤的保险责任。王女士意识到自己在投保前没有真正了解产品特性和产品责任,未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投保后也忽视了保险公司回访的重要性,稀里糊涂购买了保险。当王女士再次回直播平台找当时销售该保险的主播时,发现其已注销账号,王女士悔不当初。
2020年10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防范金融直播营销有关风险的提示》,提示社会公众应注意甄别金融直播营销广告主体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认真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重要信息和风险等级,防范直播营销中可能隐藏的销售误导等风险;树立科学理性的金融投资、消费观念。
本案中所谓的网红主播夸大宣传保险责任,不具有金融直播营销广告主体资格,不属于正规金融渠道,王女士盲目跟风投保,收到保险合同后也未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没有按照实际情况配合完成回访,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1.不轻信、不轻点
目前大部分直播营销更倾向于发挥流量引导作用,通过直播吸引消费者关注后,以提供购买链接或导流到线下的方式,促使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消费者如有意购买,应清楚了解发布营销广告、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主体,注意相应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或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质,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和渠道。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在正规金融机构销售渠道以外的页面随意提供个人重要金融信息、身份信息等,以防范欺诈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2.理性看待、了解全面
金融营销在直播场景下,容易出现因直播时间限制或消费者未全程观看等原因导致的产品信息披露不全、消费者信息获取不全等情况。建议消费者理性对待直播营销行为,在购买前充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如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缴费要求等,树立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坚持科学理性的投资观,警惕一些金融直播营销中信息披露不全、风险提示不到位、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及保收益等销售误导问题,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3.清醒认知、审慎评估
金融产品与普通商品有所不同,一般需要根据消费者或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针对性推介,而直播带货模式下无法有效识别每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做不到一对一的充分沟通。公众应对此有理性、清醒的认知,不被直播营销所营造的氛围煽动而盲目消费或冲动投资,审慎评估自身是否能够承担或接受,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
来源: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