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风险提示:自主选择有主见 量入为出很关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08 分享到:
小魏大学毕业刚开始工作,了解到身边的同事都给家人购买了健康保险,便也想要给母亲购买,则来到保险公司,表示想要购买健康保险。在向工作人员讲解其购买意愿后,工作人员向小魏推荐了一款重大疾病类保险产品,同时建议其为母亲购买百万医疗、住院医疗以及意外医疗等一年期的补充医疗险。工作人员在询问了小魏母亲的年龄、身体状况以及是否参与社保等情况后,小魏问道:“这个保险是不是我交完了就能把钱领出来?我听说这种保险是有病了保病,没病了就当存钱了,是这样吗?”针对小魏的疑问,工作人员认真向小魏讲解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缴费期间、保障期限以及保险责任等相关信息,并讲解了百万医疗、住院医疗以及意外医疗等保险产品的用途、保障、费率及理赔规则,同时讲解了不按时缴费导致的后果。最后,小魏根据自身收入情况选择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及百万医疗产品。对此,工作人员告知,若在以后有需要,也可以到公司申请添加住院医疗或其他补充型医疗险。小魏十分满意,表示近期将与母亲一起到公司办理投保手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本案中,小魏刚刚大学毕业进入社会,想要给母亲购买保险产品的初衷是好的。但由于对金融产品了解不足,对金融消费经验不够,加上“道听途说”的一些不专业信息的误导,很容易被蒙蔽,造成购买了不符合自身需求、与自身经济能力不匹配的金融产品。一、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您的个人意愿,不得强买强卖,不得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它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您购买其他产品,您有权说“不”。二、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念,理性量入为出,切勿盲目攀比、过度透支消费。年轻消费群体往往可能会由于社会经验不足、碍于面子等原因购买保险产品,有时对长期持续交费的估计过于乐观,或购买时未认真做好需求匹配,导致中途毁约造成退保损失。因此,一定要结合自身的需求和经济能力进行投保,树立科学理性的金融消费理念,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新华保险新乡中支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