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表现形式
“代理退保"黑产与正当维权截然不同。
正当维权是保险合同争议双方摆事实讲道理,通过协商、调解、投诉、诉讼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代理退保”黑产则罔顾事实,制造矛盾,违背诚信,煽动消费者过度维权,“绑架”保险公司,借“维权”之名行非法套利之实。
当前“代理退保”黑产已逐步走向职业化和产业化,从发展下线、获取客户信息到接触客户、签署协议、收取定金,再到怂勇客户投诉退保,向保险公司施压获利,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操作流程,呈现出以下行为特征。
01
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诱导客户委托其代理退保,通过QQ群、微信群、朋友圈、电商平台等渠道散布保险行业负面信息,发布“可在任意地区的任意保险公司办理任何险种的全额退保业务,100%返成功…无论有效的断缴的,还是已退过现金价值的,通通可退,可挽回损失”等类似虚假信息,怂恿、诱导消费者签署协议,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
02
操控投诉
操控投诉,阻断客户正常维权,编造理由,指使客户投诉。一方面,阻止客户与保险公司直接接触、规避协商处理,拒绝纠纷调解。另一方面,通过反复向监管部门举报或鼓动客户上门“闹访”等过激手段向保险公司施压。
此外,“代理退保”黑产常以客户名义,通过格式化信函等方式代为投诉。
03
突破底线
突破底线,涉嫌多种违法行为。为实现利益最大化,“代理退保”黑产往往违背约定,突破底线捏造事实,在“代理退保“遮掩下从事多种违法犯罪行为。
伪造证据
要求客户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等方式骗原保单代理人回复,进行虚假取证;在未取得相关证据的情况下,伪造微信聊天记录、捏造代理人违规销售事实。
实施不法侵害
利用掌握的客户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实施不法侵害,如扣留银行卡,截留退保资金,诱导客户进行保单贷款转至第三方账户或购买非法金融理财产品,实施诈骗。
威胁恐吓
威胁、恐吓意欲中止“代理退保”或愿意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的客户。
开展套利
突破赚取退保手续费的传统模式,有预谋地开展套利,如:为投保人垫付保费,通过新人挂单等方式获取佣金和新人津贴奖励、投保后再策划客户批量“全额退保”退出;为缩短获利周期,有预谋地安排人员入职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预留误导证据,然后再次实施“全额退保”进行获利等。
part 2 社会危害
01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诱导、唆使消费者退保,使其在支付高昂手续费的同时丧失了应有的保障,未来再投保还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增加保费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02
干扰保险业正常运行
在实施“代理退保”过程中散布负面消息,贬低保险行业形象和保险保障功能,煽动消费者过度维权,严重误导消费者,损害保险行业声誉,干扰保险业正常运行,同时也滋生了扰乱社会治安等众多问题。编造理由反复向监管部门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严重占用监管资源。
03
破坏正常经济秩序
“代理退保”主张“全额退保”和额外补偿,以求获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其行为突破保险合同约定,破坏公平契约精神,助长了一部分人不当得利、不劳而获的心理,损害市场经济基本原则、金融行业生态和良好的社会风气。
part 3 存在风险
01
丧失保险保障
“代理退保”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失去原有的保险保障,一旦发生意外或疾病,将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02
个人信息泄露
不法分子在“代理退保”过程中,可能会要求消费者提供大量个人信息,如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等,这些信息一旦泄露,将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03
经济财产损失
“代理退保”往往需要消费者支付高额的手续费,有些不法分子甚至会以各种理由骗取消费者的钱财,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part 4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金融机构产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可以直接向金融机构投诉,主张民事权益。
若消费者未能与金融机构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仍不能解决的,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提请协议选定的仲裁机构或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切记
退保退费是圈套,信息泄漏风险高,一定要警惕”代理退保“陷阱,维护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