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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 | 警惕!借疫情诈骗,有这些套路……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0   分享到: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银保监微课堂(ID:bjwkt_circ),转载已获得授权

  背景介绍

  一场疫情,看清世间百态。就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之时,却有人利用疫情趁机诈骗,各地已有多人上当受骗。疫情当前,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提示您防骗与防疫同样重要!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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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

  吴先生高烧不退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便想试试众筹医药费。对众筹不甚了解的张先生拨打了网上的一个小广告联系电话。当晚,一名自称“志愿者”的人与吴先生联系,要求吴先生关注某公众号平台,并绑定手机号、身份证和银行卡,再缴纳600元的保证费,众筹结束公示24小时后提现。众筹的链接生成后,他就发给了自己的亲戚朋友,他的很多熟人都通过这个页面进行了捐款。

  可仅仅一天后,吴先生的熟人发现众筹页面突然被注销,此时众筹金额已达3777.6元,同时吴先生发现“志愿者”联系不上,公众号也已注销。吴先生才明白自己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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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

  杨女士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复工,在家隔离的她在网上看到有人售卖一种号称国外研制的新药,是抵抗新型冠状病毒的“进口秘方”,可以提高身体免疫力的特效药,杨女士随即点开链接,输入个人银行卡信息付款后,却发现卡内资金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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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三

  王先生其因疫情期间在家无聊,下载APP刷单赚点佣金和打发时间,按照对方的指引,通过银行卡转账2万元本金给对方后,对方消失。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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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要依法严惩诈骗、聚众哄抢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2

  疫情期间不法分子冒充公安、医院、志愿者等相关人员谎称家人、亲属入院要求“打款”的骗局,收到这类电话或信息首先不能慌张,要致电所提及的家人或亲属直接了解情况,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给陌生人打款。

  另外,如果想“献爱心”,最好是直接通过慈善机构的正规渠道进行捐赠,而且捐赠过程中不要提供银行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3

  购买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户或药品一定通过正规渠道。现在相关部门、医药机构等都陆续提供一些渠道给市民购买口罩等,最好是在这些官方认证的渠道上购买。另外在大型的电商平台上购买时,也要留意是否是可靠的店家。

  4

  不法分子通过网络途径发布兼职信息,声称“宅在家也能赚钱”,受骗人与之联系后,不法分子发给受骗人商铺链接,要求其购买商品替商家刷信誉。受骗人第一单成功后会收到不法分子的还款和少量佣金,目的是取得受骗人的信任。随后,不法分子会要求逐步提高刷单金额,受骗人刷单后,不法分子会以“捆绑购买,连续刷单才能返现”、“刷单系统出现故障,需要继续操作”等理由,让受骗人不断在网上投钱刷单。待积累到一定数额后,不法分子就将受骗人拉黑,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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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护个人金融信息,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存款单等重要证件、凭证及相关信息,不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手机动态验证码等关键信息。

  2、不要点击不明链接,务必认清官方平台和正规渠道,若遇到航班、车次取消,网购物品断货,旅行合同取消等事项,应拨打航空公司、铁路部门、购物平台及旅行社的官方电话进行核实,不直接拨打短信中的电话号码、不点击短信中的不明链接、不扫描他人提供的不明二维码。

  3、不要轻易转账,在转账汇款时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及账号、账户名称等关键信息,不向身份不明的第三人转账。若经核实后,确有需要转账汇款,请务必保管好转账凭证,及时跟进款项进度。

  4、遭遇电信诈骗或发现电信诈骗线索,应当第一时间拨打110报案。

  来源:银保监微课堂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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