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和2021年1月,新乡长垣客户Y先生投保华夏财富一号两全保险F款(万能型,至尊版)以及华夏财富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两款产品。
2021年11月21日凌晨,Y先生在家中突发疾病致死亡,死亡原因为心脏停搏。11月27日,家属在办理完Y先生后事整理其物品时找到以上两张保单,遂通过电话向华夏人寿新乡中支报案。新乡中支客服人员接到报案后,及时安抚客户,一次性告知相关理赔手续,公司理赔人员展开前置调查核实工作。
在公司客服、理赔等相关工作人员的全力协助下,Y先生的儿子于12月7日将理赔资料提交至公司。12月9日上午,总公司经审核,同意赔付身故保险金122.71万元,理赔款及时转入Y先生的儿子账户中。家属对华夏人寿新乡中支的快速理赔和服务表示非常满意。
华夏人寿新乡中支将继续秉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做到理赔服务前置,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让客户感受到华夏保险公司诚信暖心的服务。
来源:华夏人寿新乡中支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