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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事故间接损失属于保险赔偿责任吗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31   分享到:

  典型案例

  周一早高峰,客户吕某驾驶私家车在高架行驶,过路口时变道与蒋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经交警处理,认定吕某变道负事故主要责任,蒋某因车速过快负事故次要责任。出租车司机蒋某的车辆定损完成后,确认在服务站修车,修车费用很快支付到服务站,4S人员告知出租车司机蒋某:车辆维修需要3天时间。出租车司机蒋某以此要求吕某赔付车辆的停运损失费用。

  案例分析

  根据《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2014版)》第二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电压变化、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的情形,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故此案例中,出租车司机蒋某索赔的间接费用不属于保险责任,由双方车主共同协商承担。

  案例启示

  针对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如果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约定免赔范围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肇事方与受损方自行协商承担。

  来源: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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