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从指导思想、工作要求、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六大方面,给金融机构提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其中在规范金融机构行为一项中,阐述了金融机构应该保障“消费者八项基本权益”这一概念。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案例简介
工作日的上午,消费者林女士来到某人寿保险公司客服大厅,在通过微信扫一扫进行场所码登记后,着急的对工作人员说:“我需要钱,麻烦快点帮我查一下我的保单能贷多少钱出来!”一番查询后,工作人员告知,以林女士为投、被保险人的保单共5份,其中两份为健康险,另外三份为年金险,在对每份保险贷款金额进行记录后,林女士提出疑问:“为什么都是你们公司的保险,每年交的保险费也都没有差很多,但是能贷款的金额差距却这么大?那我还是把贷款金额低的保险退了吧,现在资金紧张。”
工作人员听后,对林女士的疑问进行了解答,告知每份保险产品的可贷款金额是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不同保险产品、不同缴费年限就会有不同的现金价值,健康险的现金价值相对较低,故可贷款的金额也会较少,并为林女士重点讲解了不同产品的保险责任,建议不要因为贷款金额的差异而解除合同。由于林女士购买保单中有其配偶为被保险人的情况,工作人员又讲解了保单贷款需要投、被保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公司申请的业务要求,林女士表示将在与家人商量后再来办理。
案例分析
本案中,林女士由于资金紧张考虑保单贷款,但由于对贷款金额是如何规定的情况并不了解,故产生解除保险合同的念头,不只是林女士,很多购买了保险产品的消费者,对于保单质押贷款相关事宜均没有进行详细的了解。
其实现金价值是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金额在现金价值表上载明,保单年度之内的现金价值金额,投保人可以向公司查询。
保单贷款,是以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作担保,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贷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简称为自主选择权。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意向和兴趣,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
风险提示
如您因暂时的资金周转问题需要申请保单质押贷款,一定要全面了解自己所购买产品的类型、保险责任、现金价值、贷款比例、贷款利率,保险公司可提供的贷款服务与自身的需求是否一致,再考虑是否申请办理,切不可盲目退保,明确规则,自主选择,避免财产损失。
来源:新华人寿新乡中支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