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3日,被保险人张某某投保了泰康人寿原阳支公司的“泰康全能保保障计划”和“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保额共计10万余元。
2016年10月11日,泰康人寿新乡中支接到报案称被保险人张某某因咳嗽有血丝前往医院检查,被诊断出患了肺部恶性肿瘤,后住院治疗。理赔人员在接到报案后,一方面安排工作人员到医院对被保险人进行探视,告知被保险人家属相关理赔事宜;一方面及时展开调查,通过医院、农合排查,走访被保险人邻居,面见家属,及时排除了带病投保的可能性。
2016年11月28日,被保险人家属向公司申请理赔。经过审核,2016年12月13日,公司同意承担保险责任,并支付保险金101020元。
2017年1月4日,客户为了表达感谢,将写有“雪中送炭、真诚守信”的锦旗送到泰康人寿原阳支公司,由衷的感谢泰康人寿真诚、温暖的理赔服务,并对在场的业务员表达了自己对保险新的感悟与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