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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反欺诈利剑高悬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30   分享到:

重拳打击保险欺诈势在必行。近年来,保险欺诈案件显著增加,且类型和手段层出不穷,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资金巨额化等态势,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影响保险业健康发展。

打击保险欺诈,是坚持人民至上,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题中之义。打击保险欺诈,维护的是人民的切身利益,维护的是行业的正常秩序,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集中体现,是维护金融秩序、确保金融持续稳健运行的重要基础。通过警保合作、信息共享、科技赋能、知识普及等一系列举措,可以有力有效打击保险欺诈团伙的嚣张气焰。

反保险欺诈,要张开“数据之网”。长期以来,有不法分子利用各机构信息孤岛现象,打信息不对称牌,不断在不同保险机构重复作案,且屡屡得手。一旦保险机构之间能够实现数据共享,这种“钻漏洞”的作案手法就会暴露无遗,无法大面积、反复实施。正是看到这一点,近年来各地探索出基于行业信息共享的反诈中心模式。

例如,今年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青岛市打击保险诈骗犯罪中心。青岛经侦支队派出民警驻点办公,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组建团队负责日常管理,银保信公司配合开通全国反保险欺诈信息系统,成功打通险种、机构、地区、部门之间的数据“孤岛”,共同将中心建设成为先进的实体化信息化反保险欺诈平台。3月20日,湖南省保险反欺诈中心在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正式揭牌成立,紧紧围绕打击保险诈骗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目标任务,探索案件查打新模式和保险反欺诈工作长效机制。

反保险欺诈,要加强源头治理。对于保险欺诈行为,绝不能心慈手软,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凌厉出击,保持露头就打的强力态度。加强打击力度固然是必要之举,强化源头治理方是治本之策。要从案件中寻找共性,发现保险欺诈生存的土壤,用系统思维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有力有效减少保险欺诈案件的发生。这就要求各部门、各机构和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合力共扫“门前雪”。保险机构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保持灵敏嗅觉,加强对欺诈案件的研判,加强对社会公众的保险知识普及;社会公众亦应主动学习金融知识,提升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对保险欺诈的真面目保持清醒认识,不合作不姑息,让保险欺诈无处遁形。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反保险欺诈,必须加强对不法分子的震慑力。针对保险欺诈案件,既要加强打击力度,也要强化宣传力度,将案件的判决公之于众,将法律利剑高悬,提高对不法分子的震慑力,让后来者知难而退,放弃邪念而归于正途,也不失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方。

来源 | 中国银行保险报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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