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保险销售行为,12月1日,太平人寿新乡中支组织开展《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专项培训。培训详细阐述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内容,对业务人员的销售行为提出具体要求,对保险售前、售中、售后行为管理规范进行了重点强调。培训指出,一是要通过合法方式了解投保人的保险需求、风险特征、保险费承担能力、已购买同类保险的情况等信息,确定其可购买本公司保险产品类型和等级范围,并委派合格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该等级范围内的产品。二是在保险销售过程中禁止使用虚假、夸大、误导的宣传方式,不得误导、恐吓客户购买保险。三是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确保销售行为符合合规要求。四是要建立保险销售宣传管理制度,确保销售宣传合法合规。参训人员表示,将对照自身工作实际,深刻领会销售行为约定、业务品质约定以及违法惩戒等规则的要求,不断增强依法合规经营、遵章守约销售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来源:太平人寿新乡中支 王志坤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