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乡市保险行业协会网站!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首页 > 保险知识 > 保险知识

车险理赔注意事项

信息来源:中国保险协会   发布时间:2018-03-29   分享到:

  第一时间报案: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应该第一时间报案,通知保险公司或交警部门。如未及时报案,可能会造成无法理赔的情况发生。根据保险公司与车主签订的保险合同,“超过48小时报案期限,保险公司不予受理”的规定,案件将不予理赔。若有特殊原因,如救治伤者等,交通事故后报案也不要超过48小时,驾驶员要保留相应的证据,否则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和交警无法证明交通事故事实存在。

  现场拍照:在事故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除第一时间报案外,应该用手机对现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以免车辆移动后,双方就事故责任产生异议时,有口难辩。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方可将车辆移动至路边,或撤离现场。

  保留好理赔手续:在办理理赔前,一定要保留好所有手续。比如,经交警处理的事故,保留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施救费发票,伤者就医的所有单证等。以免理赔时,因为缺少单证,造成理赔困难,甚至无法理赔。

  处理完查勘,到了定损时,我们又要注意些什么呢?事故发生后,尽量保持车辆碰撞后原貌,除施救所需必要改动外,不要自行拆解、改动车辆配件位置及外貌,以免定损时无法确定损失情况,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涉及一家保险公司:如果事故为一方全责的交通事故,且交强险和商业险均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定损时,联系一方保险公司为事故车辆定损即可。

  涉及两家及以上保险公司:如果交强险和商业险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在定损时,需要分别报案,保险公司会安排各自的定损员前来定损。多车事故中,多辆车负有责任时,所有有责方都需要联系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安排定损员到现场共同协商定损。

  办理理赔需要什么?办理理赔时,主要应注意的是把所有相关单证准备齐全。一般事故可能涉及的有修车发票、事故认定书、施救费发票、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被保险人为单位,则提供单位账户信息,如有人伤或物损,则需提供相关单证。携带以上相关理赔手续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现在一般保险公司都会提供上门收取单证、代办理赔的服务,你可以拨打报案电话咨询,这样可以减少来回的奔波。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