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
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2. 财产保险
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3. 企业财产保险
以企业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4. 家庭财产保险
以个人生活资料、农具、私住房屋等财产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5. 利润损失保险
对财产遭受责任范围内的毁损后,被保险人在一段时间内因停产、停业或经营受影响而损失的预期利润及必要的费用支出提供补偿的保险。
6. 机器损坏保险
承保各类已安装完毕并投入运行的机器因人为的、意外的或物理性原因造成物质损失的保险。
7. 运输工具保险
承保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运输工具的损失及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