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新乡协会秘书长魏贤成被任命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是全市金融系统唯一当选的人民监督员。
在评议会上,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负责人曾瑞向3名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工作流程、应遵守的纪律规定和保密要求,并将拟处理决定(意见书)、主要证据目录、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件相关材料提交人民监督员。魏贤成首先对拟撤销的案件进行了独立阅卷,仔细查看了案件材料,了解案情,并认真听取了案件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适用法律条款以及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并就拟撤销案件的原因、条件,涉及的具体法律法规以及个别疑点,对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提问。经过对案件慎重评议之后,魏贤成与其他两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评议表决,并签署了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书。
魏贤成表示:此次评议工作是自被选任为人民监督员后第一次参加的案件评议活动,整个评议过程中,检察官们能够认真听取我们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今后,将继续秉承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行使人民监督权,为维护我市司法公平正义、推进法治新乡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