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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协会与市仲裁委、市中院召开仲裁与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

信息来源:中国保险协会   发布时间:2017-11-13   分享到:

为了让仲裁机关、审判机关更加了解保险,理解保险,公正公平仲裁、审判,维护保险公司利益, 1110日下午,新乡协会联合市仲裁委、市中院在协会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参会的有来自40家会员单位的总经理、主管理赔的副总经理、理赔部经理及诉讼岗、法务岗人员等近50人。会议由魏贤成秘书长主持。

会议上半场,新乡仲裁案件受理服务中心李密副主任和主管靳菲菲,分别就仲裁的流程、意义、收费标准、仲裁员的选聘等问题作了详尽解读,各会员单位代表围绕仲裁的话题,与李主任等作了深入的交流。魏贤成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各单位要认识到仲裁的积极作用,把它作为解决保险矛盾纠纷的另一个有效工具;要积极参与到仲裁中来,选聘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沟通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仲裁队伍中来,使仲裁更加专业、公正。

会议下半场,中院参会的领导有:民一庭庭长涂砚斌,金融庭庭长赵明宪,立案庭庭长龚林砚,市中院诉调中心对接办公室主任杜伟强,民一庭副庭长孙峰,金融庭副庭长刘佳,市中院诉调中心综合办主任蒋雪梅,市中院诉调中心资深专家范建军,红旗区法院诉调中心主任杨柳。与会会员单位代表与中院各位领导进行了深入有效的沟通,大家踊跃发言,积极提问,就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遇到的问题,从行业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双方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一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申请重新鉴定的处理;二是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三是投保人提供的车损鉴定证据;四是可供选择的鉴定机构:五是对60岁以上伤者或护理人员误工护理证明的认定;六是鉴定车损数额的认定;七是医疗费非医保用药的认定等。法院各位领导就上述问题一一作了解释和沟通。

龚林砚庭长代表法院作了总结发言:一是行业与法院之间应加强沟通,共同解决诉讼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各保险机构应组建自己的调解队伍,培养素质过硬的调解员;三是为保证调解工作的公正和高效,市中院将从保险机构中挑选优秀的调解员,作为市中院诉调中心的专家组成员或兼职调解员,并颁发证书。

最后,魏秘书长代表保险行业作总结讲话,他首先对中院领导莅临协会指导工作表示感谢,就会员单位进一步做好诉调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中院做好诉调对接工作,提高调解的成功率;二是对于中院领导提出的行业内的各种问题,公司要尽快修订完善;三是建立常规联系制度,保障有效沟通;四是畅通理赔渠道,对出庭人员给予充分的授权;五是公司要注重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六是各单位加强与中院的沟通,同时也要做好与基层法院的沟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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