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某园林企业,2017年5月为该单位员工投保华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每位员工意外保额50万元,9月23日,该企业在青岛市平度市承揽的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员工刘某等一行4人乘车发生单方重大交通事故,车辆撞向路边大树,导致2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
经与公安部门核实,刘某乘坐车辆属报废车辆,无保险,驾驶员王某为车辆所有人,事发后无赔偿能力,已被公安机关抓捕。而遇难者刘某家中尚有身体状况欠佳的母亲、无业的妻子及3个孩子,原本刘某的工作收入是全家的经济来源,家属得知刘某当场死亡的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家中的经济支柱顿时崩塌。孩子的教育、家庭的生活等一系列现实问题,都随着这起事故付之一炬。
事发后,华泰人寿第一时间接到报案,2017年9月24日,工作人员迅速进行前置调查,现场勘查,了解事故真相。并在刘某家属事故处理完毕后,帮助客户收集资料,及时办理理赔相关手续,并于11月17日,给付意外伤害赔付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