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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新乡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开展机动车责任保险相关法律应用及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交流座谈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6   分享到:
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妥善化解涉保案件矛盾纠纷,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3月14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新乡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了机动车责任保险相关法律应用及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交流座谈会。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田泽华、赵霞、陈洁和法官张国飞,协会秘书长魏贤成,8家财、寿险公司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代表以及4名协会派驻基层法院的专职调解员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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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8家财、寿险公司参会人员和4名协会派驻基层法院的专职调解员结合各自工作进行了发言,提出了经常遇到的一些涉保诉讼方面的实际问题和疑惑。
张国飞就前期行业征集到的问题和现场提出的疑惑逐一做了解答和分析,现场暂时无法回答的问题表示要带回去认真研究。赵霞、陈洁就当前涉保案件审判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分析了成因、提出了工作思路,对下一步保险公司在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提出了见解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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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贤成表示,一是感谢市中院在百忙之中莅临协会,对涉保诉讼问题做出指导。二是感恩市中院“执法为民”的理念为行业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三是对市中院“走进基层找办法”的工作方法备受感动。四是感悟保险行业要努力解决好销售端和理赔端存在的问题,减少矛盾纠纷,避免过度消耗司法资源。五是颇有感想,法院的支持和法律的保护为行业建立更加完善的理赔工作机制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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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田泽华对此次培训座谈会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诉前纠纷调解工作取得实效、多元化治理成果显著,离不开保险行业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工作上做出的努力。针对涉保诉讼案件存在的问题,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依照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规范自身理赔标准。二是车险投保程序中要全面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三是在规避经营风险的同时努力扩大保险责任范围,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风险保障。
此次座谈会促进了保险业与法院系统的沟通交流,有助于实现保险行业与诉前调解工作的深度对接,进一步提高纠纷化解工作质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下一步,法院、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三方将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涉保诉讼案件的相关业务培训,力争将涉保纠纷在源头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来源:新乡市保险行业协会   温纳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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