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监局联合省农业厅等6个厅局印发通知,健全农业保险损失鉴定工作机制。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农业保险承办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损失鉴定工作,可聘请农业、畜牧部门等第三方协助开展损失鉴定工作,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对损失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二是突出公平性和专业性。农业、畜牧等管理部门采取随机原则从数据库中抽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开展损失鉴定工作,对损失鉴定报告负责把关。入选数据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历。三是注重纠纷调解。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应积极主动调解理赔纠纷,省、市保险行业协会应建立农业保险理赔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