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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嘉宾观点|宫瑞光:扩大适用保险产品范围 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7   分享到:

7月11日,2023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系列主题对话在线上举办。该场对话的主题是“税优健康险新政解读”。原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健康险处处长宫瑞光表示,针对此次税优健康险改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一步将引导行业依法合规开展税优健康险业务,同时强化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并督促人身保险公司提高专业能力,推动税优健康险业务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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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健康险处处长  宫瑞光

税优健康险于2015年5月开始试点,2017年7月推广至全国,购买税优健康险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

“经过多年实践,政策效果初步显现。”宫瑞光说,为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推动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惠及更多人民群众,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有效降低医疗费用负担,丰富既往症和老年人等人群的保险保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经过充分调研分析并商有关部门,决定扩大适用保险产品范围。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宫瑞光表示,此次税优健康险改革有五方面主要内容:

一是将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扩大到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让人民群众有更多选择。不再设计标准化条款,充分考虑消费者需求,增加产品保障内容和灵活性,除对承保既往症人群的要求外,将产品设计权交给市场。

二是针对目前既往症人群保障不足的现状,要求医疗保险必需将既往症人群纳入承保范围,允许人身保险公司针对既往症人群设置不同的保障方案,结合自身经营能力和市场需要开发保障额度更高、责任更丰富的产品。鼓励开发针对既往症和老年人等人群的长期护理保险、疾病保险产品。强化事后回溯分析,确保定价合理、经营可持续。

三是扩大产品被保险人群体,投保人可以为本人投保,也可以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

四是为确保政策落地平稳,经营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对所有者权益、偿付能力充足率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是通过行业统一的商业健康险信息平台为投保人建立信息账户,记录投保人投保的所有税优健康险相关信息,便利消费者购买不同公司的多款产品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税收抵扣。

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宫瑞光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引导行业依法合规开展税优健康险业务。二是强化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督促人身保险公司提高专业能力,加大人才队伍、信息系统建设等资源投入,推动税优健康险业务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需求。


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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