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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五个“迫切需求”,加快推进“可回溯”管理——新乡银保监分局召开全市人身险“可回溯管理”工作现场推介会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9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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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从源头上治理人身险销售误导,6月5日,新乡银保监分局召开全市人身险“可回溯管理”工作现场推介会议。新乡银保监分局副局长张成星,市保险行业协会,分局保险监管科、全市27家人身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辖内人身险业目前经营状况及“可回溯”工作前期推进情况,目前辖内各人身险公司已制定“可回溯”机制实施方案,并依照计划方案开展推行前的准备工作。由太保寿险豫北分公司作为试点公司,在新乡辖内进行“可回溯”管理机制试运行。太保寿险豫北分公司就本公司开展销售行为“可回溯”工作试点情况进行了专项汇报,展示系统成功件双录影像,并对具体业务操作流程进行了现场模拟演示。
会议提出,在推动辖内人身险业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下一步工作中,要贯彻三个要求:一是加快推进工作,保证顺利实施;二是提高录制质量,精简录制内容;三是做好前端培训,增强合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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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新乡银保监分局副局长张成星同志作重要讲话。张成星对太平洋人寿豫北分公司在推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希望其它公司将太保寿险豫北分公司的“可回溯”流程作为参考范例,积极借鉴太保寿险的实践经验,少走弯路,节省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加快工作进程。
张成星强调,新乡银保监分局开展人身险销售“可回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保险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新乡辖内率先推行“可回溯”工作出于五个“迫切需要”,一是信访、投诉及举报处置工作的迫切需要;二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迫切需要;三是保护保险公司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四是提升保险公司及行业社会形象的迫切需要;五是做好监管工作的迫切需要。新乡保险监管要顺应以上五个“迫切需要”,公司要把眼光放长远,把“可回溯”工作作为管控人身险销售行为的“第四道防线”,主动克服困难,积极开展工作。推行人身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是保险监管的创新动作,也是监管部门经过慎重考虑的一项重大决策,做好人身险销售“可回溯”工作,能使保险消费者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保险公司和行业形象得到有效提升,监管压力得到有效减轻。希望各人身险公司正确认识、认真对待、迅速行动、全面展开,按照分局要求的时间节点,积极稳妥地开展好“可回溯”工作,不断研究创新,通过全行业的共同努力打造出“新乡模式”,为新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幸福贡献行业智慧和力量。 

来源:新乡银保监分局-王开宇   新乡市保险行业协会-孟祥毅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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