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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十条”学习体会之——关于学习《若干意见》的心得体会及分析解读

信息来源:中国保险协会   发布时间:2014-11-18   分享到:

  国华人寿新乡中支总经理 韩尚梅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下称“新国十条”)。通过学习,我觉得“新国十条”将为保险业发展带来很大的变化,老百姓能从中获得更多的益处。

  一、“新国十条”为保险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国十条”的出台,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新定位,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并将商业保险作为金融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目前保险行业的发展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相比,仍存在着较大差距;和保险发展较为领先的地区相比,存在多个领域的空白,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加快发展。

  “新国十条”提出了我国保险业的目标愿景,到2020年,保险要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保险深度要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要达到3500元/人。这一具体目标的设定,给保险业发展描绘了光明的前景。

  二、“新国十条”肯定了保险业的社会功能和作用

  保险业需要更好地发挥基础机制作用。“新国十条”把保险业看作是一个有效工具,尤其是在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过程中将更加明显。国家将会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让保险充分发挥作用,要让保险基础机制像润滑油一样渗透到经济社会运转中,“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让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率,国家需要保险来发挥这样的功能作用,让市场机制更好的理顺,让产权和风险收益更加发挥作用。

  三、“新国十条”明确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的重点领域

  (一)在农业保险方面,“新国十条”明确各城镇、乡、小区大力要推广和鼓励农民参加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农业保险的保障力度,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在巨灾保险方面,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完善的巨灾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责任保险要在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二)在参与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面。通过商业承保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合政府开展好大病保险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同时为企业提供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根据企业发展水平、人力结构,提供差异化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健康保险需求。

  国华人寿是专业的寿险公司,我们将不负政府希望,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各项意见,大力发展有利于民生保障的新业务,为新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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